公司出了事法人代表承担什么后果
企业破产法人代表和股东各承担什么责任?
企业破产法人代表和股东各承担什么责任?
1、正常情况下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决策履行职责也不会涉及对公司的个人责任,但是由于法定代表人一般同时兼任公司董事、经理职务,今后重新开办公司任职会有一些限制。
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在破产执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如果存在恶意逃避公司债务、损害公司财产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会被追究赔偿责任。恶意行为包括: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无偿转让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放弃债权等(具体可以参照《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2、对于股东的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如果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严重混淆,无法区分,股东要承担无限责任,不过这方面现实中难以举证,这点一般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比较普遍。
一个企业法人与老板的责任?
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要看具体事项,一般在公司章程规定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法》
第20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