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过了2年时效 票据的提示付款期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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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过了2年时效

票据的提示付款期及有效期?

票据的提示付款期及有效期?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票据的提示付款期如下:
1.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是自出票日起一个月;
2.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是汇票到期日起十天;
3.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4.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但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至于你说的“有效期”,票据法规上并没有这种说法。票据上的时效只有付款期限、提示付款期、票据权利时效的说法。但愿我的回答能给你帮助。

过期的收据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规定,票据权利在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八条规定,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力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过了他规定的日期还能付款吗?

可以向出票人要求付款。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为出票日起10天,超过提示付款期的支票,银行就不付款了,但是并不是说出票人的付款义务也解除了。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出票人对持票人付款时效是自出票日起6个月。在6个月内,持票人如果没有得到票款,都可以要求出票人重新签发支票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七条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