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除法一定是用质因数吗 短除法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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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除法一定是用质因数吗

短除法怎么算?

短除法怎么算?

求最大公因数的一种方法,也可用来求最小公倍数。
求几个数最大公因数的方法,开始时用观察比较的方法,即:先把每个数的因数找出来,然后再找出公因数,最后在公因数中找出最大公因数。
例如:求12与18的最大公因数。
12的因数有:1、2、3、4、6、12。
18的因数有:1、2、3、6、9、18。
12与18的公因数有:1、2、3、6。
12与18的最大公因数是6。
这种方法对求两个以上数的最大公因数,特别是数目较大的数,显然是不方便的。
于是又采用了给每个数分别分解质因数的方法。
12=2×2×3 18=2×3×3 12与18都可以分成几种形式不同的乘积,但分成质因数连乘积就只有以上一种,而且不能再分解了。
所分出的质因数无疑都能整除原数,因此这些质因数也都是原数的约数。
从分解的结果看,12与18都有公因数2和3,而它们的乘积2×3=6,就是12与18的最大公因数。
采用分解质因数的方法,也是采用短除的形式,只不过是分别短除,然后再找公因数和最大公因数。
如果把这两个数合在一起短除,则更容易。
从短除中不难看出,12与18都有公因数2和3,它们的乘积2×3=6就是12与18的最大公因数。
与前边分别分解质因数相比较,可以发现:不仅结果相同,而且短除法竖式左边就是这两个数的公共质因数,而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就是这两个数的公共质因数的连乘积。
实际应用中,是把需要计算的两个或多个数放置在一起,进行短除,如附图1。
在计算多个数的最小公倍数时,对其中任意两个数存在的因数都要算出,其它无此因数的数则原样落下。
最后把所有因数和最终剩下每两个都是互质关系(除1以外没有其他公因数)的数连乘即得到最小公倍数。
如图2。

短除法怎么算因数?

短除法求得的所有质因数各种组合的乘积都是它的它们因数
短除法是求最大公因数的一种方法,也可用来求最小公倍数。求几个数最大公因数的方法,开始时用观察比较的方法,即:先把每个数的因数找出来,然后再找出公因数,最后在公因数中找出最大公因数。后来,使用分解质因数法来分别分解两个数的因数,再进行运算。之后又演变为短除法。短除法运算方法是先用一个除数除以能被它除尽的一个质数,以此类推,除到两个数的商是互质数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