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判断一个工作会不会频繁加班
听说深圳很多工作都需要加班,这是真的吗?
听说深圳很多工作都需要加班,这是真的吗?
是的,深圳很多工作多是需要加班的,这又分为几种情况:
1、以华为为代表的“工作饱和”型
说到深圳的华为,包括腾讯、中兴等类似的大型企业,因为公司规模大业务繁多,而且经常有一些突发的工作安排,导致这些企业里面的大部分部门,都是天天加班的。这些员工加班估计已经习惯了,而且虽然我们看到会有一些抱怨,但是相对来说,他们的收入远超过在普通公司的收入。正所谓付出的多收入也多。很多深圳人都希望能进这些公司去加班。
2、因为法规及工作量带来的“正常加班”型
以前有很多中国企业特别是工厂,因为员工加班太多,导致国外的一些认证无法通过,丢失国外的订单(国外有很多社会责任标准认定,比如SA8000标准,对供应商在员工工作时间方面有严格限定)。为了拿到这些订单,深圳很多工厂都调整了工作安排,增加员工数量采取轮班。
但问题是,工厂轮班后,员工如果只上正班的话收入是不够的,需要用一定的加班量来增加工资收入。这种加班是必须安排的,否则员工长期收入太低会导致人员流失。
另外还有很多公司,工作量是弹性的,有时候工作多有时候少,遇到工作多的时候加一下班也属于正常,这些加班大部分是义务性质的。
3、因为老板的一些爱好或工作氛围带来的“应付加班”型
深圳有很多老板,都是白手起家,工作起来非常勤奋。同时,他们也希望自己的员工一样勤奋,为公司创造更多价值。
这种情况下,员工为了迎合老板的一些爱好,不得已摆出一副“我很勤奋”的样子,用加班来进行体现。实际上,这些加班做的工作,如果在正常上班时间能保持比较高的效率,都是可以完成的。
可惜老板不定会注意到这一点,很多老板看到办公室灯火通明,大家埋头做事,就会感到很高兴很放心,实际上这只是一种“应付”行为,真正产生的价值我认为很低。
综上所述,深圳大部分公司企业都是要加班的,只是具体的加班原因各不相同,如果在深圳工作,需要对这种情况先做好准备。
怎么看待职场当中的加班?
答:加班是工作的需要。应该全力以赴。
正常上班8小时后,经常去开会一两个小时这样算加班或加点吗?
大家好,我是@每天笑对职场 ,很高兴来回答这个问答。
正常上班八小时,经常要开会一两个小时,算不算加班,这个问题,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下面我就简单说说,如何界定是不是加班?
看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标准劳动合同中一般都会有这样一个条款,关于选择哪种工时制的,你翻看一下你的劳动合同,看看你选择的是哪种工时制。
三种工时制的区别
标准工时制。就是正常的朝九晚五,每天上班不超过8小时,每周上班不超过超过40小时,超出这个时间,企业就要为员工支付加班费。不定时工作制。主要是指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需要连续上班或难以按时上下班,无法适用标准工作时间的人员,主要针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销售人员以及长途汽车司机等岗位。综合计算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超出部分需要支付加班费。
三种工时制分别如何计算加班费?
不同的工时制计算加班费的方法也不一样。
标准工时制。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部分,需要支付加班费。其中,工作日按1.5倍支付,双休日按2倍支付,法定节假日按3倍支付。
不定时工作制。这个是不需要支付加班费的。一般这些工作岗位都会有特殊的奖金、提成之类的收入,用来激烈员工随时随地再工作状态。
综合计算工时制。在综合计算周期内,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平时按1.5倍支付,法定节假日按3倍支付。而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如何判断自己是否有加班费?
首先:看劳动合同中选择的哪种工时制。这个问题,上面第一条已经讲过了。其次:是否有政府批文。如果选择的是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工时制,就去看看,企业是否有通过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允许企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审批文件。
如果劳动合同中选择的是标准工时制,或者选择的另外两种而公司没有相应的审批文件去,那么,恭喜你,企业必须要为你支付加班费了。
如何保存加班的证据?
确定自己有加班费以后,如何保存加班的证据也很重要。因为现在大部分单位都是口头通知加班,很少有能留下直接证据的。
1、及时完善加班的申请手续,即便是临时通知加班,事后也要与用人单位就加班事实加以确认。2、注意保存和收集有关加班事实的相关证据,比如加盖公章的加班安排表、所发的工作邮件、自己经手的销售记录、出库单等。3、如果有证人证言就最好了,说和你一起加班或看到你加班。你在加班时,给企业或主管发过邮件,打过电话,工作时候邮件或电话往来的一些记录,都可以作为证据。现在很多企业规定,加班到一定时间你可以打车回家,之后单位报销,那么单位在报销的时候,可能需要你填写一个报销的理由,那你可以把这些文件复印一份留下来。
作为职场人,要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但不能“职业碰瓷”。
我举个例子吧。
单位自己招聘的保安,该保安没有住所,公司就提出:在值班的地方帮忙提供一个住所,此后保安就一天24小时呆在公司,但保安实际上班的时间是在劳动法规定的时间范围内。
过了一年,保安辞职了,要求公司支付这一年时间的加班费。合同上写着“执行标准工时制”,而保安提供了24小时在公司值班的证明。
最后,企业败诉,并支付了一大笔加班费。
综上所述,我们作为员工,要善于利用法律手段,保护好自身合法利益,该争取的加班费,不要手软;同时,企业也要完善各项流程制度,避免“职业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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