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结束员工不想转正怎么办
不想转正,该如何提出辞职?
不想转正,该如何提出辞职?
一般情况新员工的试用期是三个月(具体情况不一样),如果在这期间内可以提前三天向部门经理和人事部提出辞职申请,没特殊情况都会比较顺利的!
职场经验告诉我们,试用期未满就辞职,不想转正的情况也会经常发生,有三种未转正就辞职的情况特别常见:
1.近三个月时间的试用工作自己不能胜任情况。对于公司安排的工作内容,感觉自己无法适从或胜任,如果继续熬下去,在没有领导指导,没有带领的情况下,自己会很辛苦,当然也有机会进步更快。如果自己真的不能熬下去了,主动离开才是最好的选择,也是对自己前途的负责。这种情况一般可以直接与上司沟通,表明自己的态度和意向,公司都能尊重你的选择的,还有一种情况是公司对你的能力与岗位不匹配,会在转正前与你聊不转正的事的,作为员工,提前找好下一份工作就行。
2.了解公司后觉得不是自己理想的工作,转正前主动提出辞职。一些公司在招聘时会夸大自己公司的实力和工作环境来吸引求职者,当自己在这工作近三个月时间,觉得这里的制度、人事关系、工作内容等都不太理想,提出辞职是正常不过的事,这种情况可直接张人事提出自己的想法,再找领导谈,如果公司觉得你是个人才,会用转正后加薪挽留,普遍来讲公司会尊重你的决定,因此不需要太纠结如何辞职这个问题。
3.一言不合或一句话不说就辞职。这种情况下一般都较少见,除非是公司对该员工做得特别过分,员工迫不得已就会一言不合离职,工作交接也没完成,这对双方都不太好,当然建议作为职场人不要做这样的离职,做什么事都应该交代清楚,这也是最起码的职场道德。
从这个问题来看,题主都是一个负责任的好员工,金子去到哪里都会发光的,不想转正可以直接提出,不应该考虑过多,适合自己才是最佳的!
我是职场达人秋木子语,感谢您的关注和阅读,希望我的职场文字对您有启发!
试用期三个月过了不转正怎么办?
试用期满,用人单位继续用工视为已经转正。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的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满,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办理转正手续,继续用工,视为已经转正,劳动者享有正式期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