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的派遣地一般是哪里
大学毕业后那个报到证交到哪儿?
大学毕业后那个报到证交到哪儿?
就业报到证,毕业之后如果去企业就职,需要交到企业,如果落后口需要交到当地派出所。
办理流程:
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基本情况;
毕业生所在的学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用人单位签字、盖章,(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确认盖章)毕业生签字,填写双约定的其他条款,等。(仅供参考)
扩展资料
毕业生所在的分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予以登记备案;
将“就业协议书”交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开具介绍信;
毕业生持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介绍信、“毕业证”原件、“就业协议书”到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
报到证是你档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一定是国有单位才有权管理你的档案,是国有单位的,报到证和档案就一并交给单位好了,他们会管理好你的档案的。假如你不放心,可以在交付之前,将报到证复印一下,自己留个底。公考时会用到。假如用人单位不是国有单位的.,是无权管理你的档案和报到证的。你的档案和报到证是属于国家公务员局系统管理的。假如,是在民营单位工作的,档案是放在报到证上指定的行政人才交流中心或生源地公务员局的。
报到证回原籍需要去生源地报到吗?
需要去生源地报到。报到不需要迁移证,但迁移需要报到证。所以是可以报到的。报到证一式两份,一份是派遣证,另一部分是报到证。
派遣证在毕业后将放入档案,报到证就是找到工作并签了三方协议后拿到单位去报到的凭证,也可以叫就业报到证。
应届毕业生到哪里报到?
报到证上会写明报道地点的,一般来说是户籍所在地的人社局,申报完应届毕业生接收表后也会写明报到地点。报到证的名头单位,就是毕业生要去报到的地方,也是人事档案存放的地方。(仅供参考)
扩展资料
毕业报到证处理方法和流程如下:
一、报到办法
(一)非师范院校和师范院校非师范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到生源地所在的县级人事局报到。
(二)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到市教育局政工科报到。
二、档案管理
按现行档案管理办法,毕业生档案原则由学校统一寄往市人才交流中心,再由市人才交流中心按照学生籍贯、生源地将学生档案统一转递到县(区、市)人才交流中心。
三、户口管理
户口属于公安部门管理,《户口迁移证》中注明迁往地址为广安市人事局的,请持该证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上户。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
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报到证代表了毕业生的干部关系。
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如报到证遗失,应由毕业生本人向学校就业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学校核实后,出具证明材料,毕业生本人持证明材料到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遗失证明。
报到证一式二份,一份进本人档案,一份交单位,是今后转正和干部身份的重要证明。
报到证的期限是两年,超过两年之后再去报到,相关部门就不会给予办理了,不管找没找到工作,毕业之后还是先回到派遣地报到,这样便于当地的有关部门及时掌握毕业生的.信息。
四、处理报到证的注意事项
(一)大家拿到报道证后,尽快在报道证有效期内去报道。请千万要记住,报到证是有有效期的,别觉得是你想什么时候去报道就什么时候去,拿到后尽快去,确认档案归档。
(二)之前有提交材料,办理当地人才市场的接收函,但是接收函办理好交给学校才发现,赶不上学校统一开报道证的时间,就需要改派了。所谓的改派,就是将旧的报道证和接收函交给学校,让学校重新修改派遣信息,开新的报道证。如果你是这样的情况,那也请尽快向学校申请改派,别拖着,暑假学校放假了就不好弄了。
(三)现在有需要办理档案挂靠,还没有毕业的同学,学校6月底,7月初还有第三批统一开报道证的,然后交给学校,学校到时候也会给大家开对应的报道证。
(四)学校每年都是7、8月份才派遣档案出去的,现在只是登记好大家的档案派遣信息,实际上档案是还没有真正派遣出去的,往年都是要等到7、8月份,所以大家可以放心,即使报道证是开回生源地的,现在还是可以找学校修改档案派遣信息的,重开新的报道证,还是属于校内改派,一点也不麻烦。如果真的拖到7、8月份之后,那时学校已经把档案派遣出去,到时候改派就要回生源地调档案,那时候就真的比较麻烦。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慎遗失,需补办“就业报到证”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三年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遗失的 ):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
(4)毕业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2、三年择业期外: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毕业生本人到学校研招办复印当年经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研招办的公章。
(4)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