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应该怎么办 关于原始凭证错误更正表述的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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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应该怎么办

关于原始凭证错误更正表述的有什么?

关于原始凭证错误更正表述的有什么?

错误表述是原始凭证包括会计分录,可以直接作为记账依据。

原始凭证哪些地方错误了,可以修改而不用直接重开的?

原始凭证上记载的名称错误,可以在原凭证上直接修改,再加盖其单位公章即可。 为了规范原始凭证的内容,明确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防止利用原始凭证进行舞弊。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原始凭证的错误更正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一般来说,原始凭证所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上记载的名称错误可以退给原出具单位重开或者在原凭证上直接修改再加盖其单位公章即可。随意涂改的原始凭证即为无效凭证,不能作为填制记账凭证或登记会计账簿的依据。  (2)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必须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必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重开。  (3)原始凭证出具单位应当依法开具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对于填制有误的原始凭证、负有更正和重新开具的法律义务,不得拒绝。

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这句话对吗?

对。《会计法》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
一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
二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三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原始凭证出具单位应当开具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对于填制有误的原始凭证,负有更正和重新开具的法律义务,不得拒绝。

在特定情况下,原始凭证经批准可以涂改?

为了规范原始凭证的内容,明确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防止利用原始凭证进行舞弊,修订后的《会计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增加了对原始凭证错误更正的规定:
一是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随意涂改原始凭证即为无效凭证,不能作为填制记帐凭证或登记会计帐簿的依据。
二是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工作必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重新开具原始凭证也应当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
三是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重开。因为原始凭证上的金额是反映经济业务事项情况的最重要数据,如果允许随便更改,易产生舞弊,不利于保证原始凭证的质量。四是原始凭证开具单位应当依法开具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对于填制有误的原始凭证,负有更正和重新开具的法律义务,不得拒绝。
所以,答案是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