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离职没人交接
试用期申请离职,公司迟迟招不到人来交接工作怎么办?
试用期申请离职,公司迟迟招不到人来交接工作怎么办?
试用期内申请离职的,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三天内招不到交接人员的,与劳动者无关,劳动者可以自行离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离职被拒绝,可以不办离职手续直接走吗?
试用期离职被拒绝,如果在试用期没有学到其他东西,或者手上没有其他资料,不存在其他交接的材料,公司允许的情况下,离职不办理交接手续也可以,只要公司能正常给工资就可以。
但是有资料要交接的情况下,试用期被拒绝,要尊重试用期的决定,不被录用的情况下,要做好工作交接,是体现一个人的人品。
试用期离职工作交接给单位就行?
根据试用期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递交申请,及时督促单位工作交接。
我在厂里上班,还处在试用期,想辞工,但是主管不给,怎么办?
主管没有权利不给你辞职。你想在试用期辞职,只需要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工厂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工厂在你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工厂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天,在第4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工厂办理辞职的手续,工厂应该予以办理(《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